污染物对水体、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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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面源污染,指在农业生产中,主要是在种植、养殖过程中,使用的化肥、农药、激素等,产生的秸秆、尸体、粪尿等,以及病虫菌等分散污染源,引起的对水层、湖泊、河岸、海岸、大气等生态系统的污染

1.农药减量控害。综合应用农艺措施、健身栽培、天敌昆虫、性诱、色诱、灯诱、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等农业防治、生物防治、物理防治和化学调控技术措施。

2.建立安全用药制度,科学安全用药。①建立起环境监测仪器,对农药的监测,采用物理性的诱捕物联网杀虫灯,多功能杀虫灯,景观灯猎杀,风电一体灯猎杀等等诱捕农田黑虫②存放时,远离食品、种子和饲料,防止农药变质;③配用时,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药液,不随意混配和加量,配用农药做好防护,远离牲畜栏和水源地,在清晨或傍晚喷药为宜,避免强风喷洒④适期、适法、交替科学施用农药,严格遵守安全间隔;喷药后,不要在喷雾器内存放农药,喷雾器应及时清洗干净,清洗喷雾器时远离饮用水源地,确保残液不离田;⑥将农药废弃包装收集送交其原来的销售门市,并做好购买、使用及处置记录。

3.科学使用农膜。①按照产品标签要求科学使用农膜;②采用生物降解薄膜;③采用稻草等非膜类天然物质覆盖;④农膜用完后,及时将废弃农膜统一交到所在乡镇的集中回收点,不能随意丢弃、掩埋甚至焚烧,并做好记录记载。

1.按照“前端减量、中段密闭、末端循环”的方针做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。根据畜禽养殖规模,配套建设相应的化粪池、沼气池、储液池、干粪棚、发酵床等粪污处置设施,并做好雨污分离。
2.规范利用畜禽粪污还田。使用电泵抽取粪污还田时,不能出现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,更严禁利用渗井、渗坑处置粪污,一经发现,将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。
3.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。针对病死猪我县采用的是由第三方公司集中回收处置的办法,其他病死畜禽可采用化尸池、深埋的方式处理,采用深埋法处置时,要求坑底铺生石灰,尸体上覆土至少1.5米深,填埋地点要远离人群居住地、水源地及河流。

4.做好养殖医疗废弃物的处置。在场内设置医疗废弃物专用回收桶,交由所在乡镇集中回收处置,并建立台账,做好处置记录。

采取多种途径综合利用秸秆。可以将秸秆腐熟后作为肥料还田,也可以发酵后作为饲料,还可以将其打碎,添加基质后制作成菌包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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